*****************************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安徽中崛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研究决定将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变更为安徽格尔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安徽格尔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开发区三沟村七里站组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陆仟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拖拉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履带自走式全喂入收割机 品牌:沃得牌、沃得牌、沃得牌 规格型号:WA**型、**GZL-**F型、**LZ-**.**EPQ型 数量:**台、**台、**台 单价:**元/台、**元/台、**元/台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舒城县柏林乡秦桥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七星工业园区*******************************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采购公示变更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