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
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发布公开遴选**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公告。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澄迈县辖区内,有关粮食、瓜菜、热带水果种植产业的基地、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遴选程序
**.申请认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租地合同书等申报材料。
**.县农技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后,形成评审意见,再根据评审意见予以拟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并进行公示。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基地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年以上。
**.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地设施,有明确的技术依托。
**.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员,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建立与科研院校技术合作机制,基地要与省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紧密对接,发挥展示、示范、推广、培训作用,将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示范基地。
**.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配合县农技中心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农技中心将购买绿色防控产品、生物农药、有机肥料、种子种苗等物资,发放给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开展示范推广。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内向澄迈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地 址:金江镇文化南路**号,邮箱:nongye**@**.com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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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