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XJCHFW**
二、项目名称: *****************************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根据《霍城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完成霍城县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 报价:**(元) | 甘肃省地质调查院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号 | **E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 根据《霍城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完成霍城县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 | 详见附件文件。 | 下发数据库软件(数据库标准)后按期建立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并提交全部档案。 | 详见附件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新城,孙岭,黎辉,刘萍(采购人代表),张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协议价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朝阳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伊宁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技术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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