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裕安区)EPC总承包洪水影响评价第三方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L-**-**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裕安区)EPC总承包洪水影响评价第三方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沃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C**栋**-**层
成交金额:肆拾捌万元整(**.**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裕安区)EPC总承包洪水影响评价第三方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防洪规划同意书(含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方案编制及专家评审等),报告编制后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联系组织召开评审会,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并履行报批手续,协同采购人完成报批工作,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以及采购人安排的与之相关的其他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完成(各项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恒生阳光城**栋A座**楼**室。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裕安区棚场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A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