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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征集公告
一、标的内容
序号 | 采购货物 名称 | 收获年度 |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技术参数 |
** | 粳米
| 最近粮食生产季节 | 国内 | ** | 吨 | **.质量指标符合GB/T **-**二级以上标准: (**)加工精度:精碾; (**)碎米:总量≤**%,其中小碎 ≤**.**%; (**)不完善粒≤**.**%; (**)杂质总量≤**.**%,其中,无机杂质总量≤**.**%; (**)水分≤**.**%; (**)黄粒米≤**.**%; (**)互混≤**.**%; (**)色泽、气味正常; (**)包装规格:**kg/包。 **.食品安全指标按国家GB **-**、GB **-**、GB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一)货物质量技术要求:
**.符合粳米国标(GB/T **-**),粳米等级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其中,加工精度:精碾;碎米:总量≤**%,其中小碎≤**.**%; 不完善粒≤**.**%;杂质总量≤**.**%;其中,无机杂质总量≤**.**%;水分≤**.**%;黄粒米≤**.**%;互混≤**.**%;色泽、气味:正常;包装物:**kg/包。食品安全指标按GB **-**、GB **-**、GB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生产时间要求:因本次采购为一次性采购,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送货时间及送货量,故生产时间应为每次送货时间前**日内加工生产。
标底价:**元/吨(包含运输、搬运、税费等一切费用)
交货方式:分批次,每批次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年**月**日前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完毕,数量以实际供应数量据实结算,最终以审计报告审计数量为准。
交货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鑫中路**号
付款方式:每供应**吨时,按**.**元/公斤结算进度款,结算至**吨;**年度水淹区实物供应结束,且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派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后,按**.**元/公斤据实结算剩余进度款。供应商办理进度款结算前需按我司要求提供资料,资料包含不限于发票、收据、承诺书、质检报告等。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后**个工作日内我司支付进度款给供应商。待审计结束,采购人收到市财政拨付的差额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供应商。
数量、质量验收:
**.数量验收:根据供货方供货数量,采购人核对数量后填写供货单。
**.质量验收:采购人根据供货方提供的批次产品出厂合格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批次合格检验报告进行验收。
包装基本要求
**.包装物:由供货方提供(不作价、不回收);
**.包装物、运输基本要求:包装物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使用机械缝口(缝口清洁、牢固、无破损,且严密、结实),**kg/包,同一批次统一包装。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等国家粮油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载具(火车皮、车辆、包装物、油罐、铺垫物等)装运粮油,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样品要求
供货方报名时须提供不少于**kg且不高于**kg的样品及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每家提供的样品不少于**个款型,由采购人对各家供货方提供的全部样品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见附件),以得分最高的款型为该供货方的最终参与竞价货品。
二、供货方相关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参杂使假、以次充好相关行为,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法律法规等印证资料;(提供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查询结果资料)
**.在贵阳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具有专用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配送车辆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提供承诺函)
三、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
不变更信息公告条件下,公告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公告期满,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供货方:
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延期最多不超过**次。
**.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供货方:
以不超过公告最高限价内,报名时填写的意向价成交。
**.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供货方:
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货方。竞价方式、时间等经采购人确认后另行通知。
**.供货方递交材料:
递交内容:按供货方相关要求第**、**、**、**、**、**条准备相关材料递交;
递交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号联合广场A座四楼**
联系人:文有杰 联系电话:**-**
四、咨询服务费用
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咨询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咨询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壹万元人民币(¥**.**元)(含税价)。
五、竞价保证金设定
**.金额
**元
**.交纳时间
领取竞价手册后至竞价截止时间前。
**.交纳事项
供货方按本公告的约定金额交纳竞价保证金至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保证金退还
项目结束后,参与供货方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提供退还保证金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无息原路返还。
六、采购方(*****************************)承诺
本采购方现对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委托,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信息并组织实施。本销售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本次采购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本公告所指的采购产品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采购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征集公告》及附件资料内容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采购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供货方享有的权利及义务
**.供货方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要求了解本次公告标的详细资料;
(**)有权要求销售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
**.同时供货方负有如下义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有关规定;
(**)对所了解到的本次销售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未经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同意,不得与销售方私下达成交易。
七、风险提示
**.本公告标的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销售方负责,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对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标的以交割产品现状为准,供货方可在公告期间申请实地查看,供货方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八、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联系信息
联系人:文有杰
联系电话:**-**
网址:https://www.prechina.net/
附件:样品要求评审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