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供应商为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宣传内有对婺城区的时政新闻、经济发展、社会民生、文化活动等进行及时、深入的报道,聚焦婺城区的特色产业、旅游资源、历史文化等典型经验,通过深度报道和访谈等形式,展现婺城区的独特魅力;对婺城区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配合宣传。拟推送新闻频道宣传、日报、微信公众号运营,新媒体宣传、金彩云客户端、借助媒体现有的报纸、新闻客户端、网站、创新微视频等新媒体融合产品、户外发布平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做强做大《婺城新闻》栏目。
**.本项目承接方须有高标准的导向把控能力和高水平的产品宣发渠道,因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是金华市唯一一家集报纸、电视、电台于一体的新闻传媒单位。拥有三张报纸、三个电视频道、三个广播频率和“金彩云”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及十个分社的综合性传媒集团。传媒集团旗下声、屏、报、网、端、微、抖全面融合,传播力明显提升,已经形成**多万的用户规模,成为浙中地区最具权威的高品质主流媒体。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对本项目可充分发挥宣传、深度策划、推广渠道平台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整合融媒体采编、拍摄、制作专业技术,通过旗下全媒体平台可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多元呈现,具有无可比拟的本地平台优势、权威优势和传播优势。
**.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拥有相当规模的一线采编人员,可以实现一线采访,及时采写、编摄、制作、刊发、推广,同时,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还拥有高水平、高标准的宣发渠道,且对传播的内容具有严格、准确的导向把控,符合本项目宣传的特殊要求。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申请以*****************************方式向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