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H**GC**A**G**) 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如下:
一、澄清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有效值计算方法Ⅴ原计算公式“ **.** 确定有效值。有效值=基准价*C值;”现修改为:“有效值=基准价*C值*(**-F)%+最高投标限价*F%;”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有效值计算方法I、II、III、IV评标办法中“若有效值低于异常低价规定指标(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则以异常低价规定指标作为最终的有效值。”均修改为“若投标函文字报价大于等于有效值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家,或有效值大于参考价,或有效值低于异常低价规定指标(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则以异常低价规定指标作为最终的有效值。”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或保函出函)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均延期至 **年**月**日**时**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彭岭村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潜山市八一路中合慧谷G**栋**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