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及延期公告
一、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中“合同期至**年**月**号,具体交货时间为收到订单后**天内交货。”修改为“合同期至**年**月**号,具体交货时间为收到订单后**天内交货。”
**、招标文件P**说明增加(**)同制造商的产品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报价,其余为无效报价;同一代理商使用多个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付款方式修改如下:
**.**.**双方根据招标人分批通知中标方供货的组件容量,按照下单当日(https://www.infolink-group.com/spot-price/cn)平均单价((每瓦单价)*中标费率*相应批次数量,计算出相应批次组件的合同价款。收费标准包括了中标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所需的费用,不再另行设定标准收费。
招标人应在每批光伏组件发货前,在中标方提交相应付款申请并满足合同相关条件,经招标人审核无误后**日内,向中标方支付相应批次计划交付的光伏组件合同价格(即该批次设备数量*该批次合同单价)**%作为发货款。
招标人每次付款前中标方需提供金额为该批次款项**%,质保期限为一年的质量保函。质量保函不得设限制赔付或免赔的条件。
二、延期部分
**、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代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