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古城院区空气能配电及新建车棚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注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磋商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RJ**
项目名称:*****************************古城院区空气能配电及新建车棚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安装**KVA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电缆敷设、箱式变电站基础、电缆井、电缆沟、顶管、自行车车棚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注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磋商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方式:其它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xzspj.tangshan.gov.cn:**/BidOpening)。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 CA 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ublic 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网站进行账号注册,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唐山市】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市场主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完成后在“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相应采购文件。也可到唐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自主注册一体机上进行现场注册。详细注册流程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y.xzspj.tangshan.gov.cn:**/tangshan/)唐山市网站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记。未通过交易平台下载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加磋商,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特别提醒:(**)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加采购活动,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未通过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CA 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 **。(**)技术支持电话:**-**-**。**、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滦州市新城建华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滦州市新城建华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