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二次)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 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和调试工作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 ** 日无故障后申请验收(试运行期间发生故障的,解决故障后试运行时间顺延),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计划号:**;
**、品目编码及名称:A** 教学仪器;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号。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名称:*****************************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