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拟对*****************************采用*****************************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HZ-**-****-****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个包,采购内容:(*****************************根据工作需要,现需对*****************************进行采购。)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邀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按本磋商文件规定购买了磋商文件。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东山江长路外侧竹海.温州商城二期A区A**号楼**-**)办公室购买,逾期不售。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远程)办理:(**)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 (**)将已填写的《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加盖服务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qq.com。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招标文件发售办理处。**、报名咨询电话:**-**。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服务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服务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未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微信扫码支付,支付时请备注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及分包号(若有),并将支付凭证附在报名资料中。
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投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采购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长宁县长宁镇东山江长路外侧竹海.温州商城二期A区A**号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讯地址:长宁县竹都大道**段**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长宁县长宁镇东山江长路外侧竹海.温州商城二期A区A**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