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本项目因实际工作需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统一延期至**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楼**室(城东大道**号)组织在线开标。
**.本项目样品提交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样品递交地点不变。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地 址:宜昌市中南二路**号
联系人:刘诚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号金德瑞国际酒店**楼
联系人:尹镭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