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采购,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单位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现对*****************************进行*****************************,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约**.**万元。
**.** 采购内容:*******************************~**年内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及完成招标人根据合同要求的其他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采购的工程部分和财务部分在实施阶段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造价审核、财务决算审计、财务咨询及工程投资控制咨询服务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工作完成并向招标人移交全部审计资料之日止。
**.** 服务地点:凤庆县。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有关工程造价和审计的规定或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禁止借用资质参与投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提供**年度或**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
**.**投标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年**月至今期间连续**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年**月至今期间连续**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或审计能力,(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协议书的组成部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省外企业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执行。
**.**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人员: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专业),负责完成单项投资额在**万元及以上任一类型的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业绩不少于**个;②拟派往本项目的财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会计师注册证书,主审完成单项投资额在**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业绩不少于**个。
注: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只需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提供。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上午**:**至**年 ** 月 ** 日**:**(北京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http://**.**.**.**/),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议现场将文件费交至本项目代理机构,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招标人:*****************************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昆明市白龙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六)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