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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FJ**G**
各潜在投标单位:
**、本项目原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文件中“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共**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现澄清为“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共**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本项目原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文件中“**.**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现澄清为“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未仔细阅读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标人:*****************************
地址:哈尔滨市尚志市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号**-**商服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