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澄清函
尊敬的投标人:
我方于**年**月**日发出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对部分招标文件的内容予以澄清,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误或遗漏的,应当及时予以澄清、修改或者补充,并向所有投标人发出通知。”
二、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补充上传附件:地形图。
**、补充上传附件:可研报告。
**、补充上传附件:怀安道路总平面布置图(路径) 修改.kml。
**、本项目要求总装机容量**MW,不允许浮动。
**、本项目接受混排方案。
**、《招标文件》 中合同条款“**.**.** 最终验收:(**)每台风电机组的功率曲线保证值不低于**%”与供货要求“**.**技术要求:单机功率曲线保证值>=**%”,对单机功率曲线保证值表述不一致,以供货要求“**.**技术要求”的表述为准。
本澄清函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注意查阅。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异议提交截止之日前提出。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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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