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滨河公园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鲁采磋商-**-** | |||||||||||||||
**、项目名称:*****************************滨河公园安保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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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内容:主要负责滨河公园(含滨河大道)、苗木、公共设施看护、园容秩序管理、治安、巡逻、防溺水、音乐 喷泉管理及开放、监控、消防等应急处理和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如服务不能达到约定服务标准及要求,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服务期限:三年 **.**项目地点:鲁山县;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包段; | |||||||||||||||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供应商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jhtml | |||||||||||||||
**.售价:**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 联系电话:**-**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鲁山县鲁阳路与安康路交叉口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盛润广场**号楼**室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