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对以下房产产权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标的物权利人:*****************************
标的物详情:
序号 | 标的 种类 | 标的明细 | 面积 (平方米)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标的物** | 住宅 | 黑山镇五街西内环路西湘江豪庭**#楼(北四东一栋)东三单元住宅一层西户 | **.** | **.** | **.** |
标的物** | 住宅 | 黑山镇五街西内环路西湘江豪庭**#楼(北四东一栋)东四单元住宅一层西户 | **.** | **.** | **.** |
注: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二、 标的展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拍卖方式:现场增价拍卖。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到账为准)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准备两份)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支行
账号:**
六、 成交后事项及说明:
**、 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意向竞买者须现场实地勘查,认真了解标的物及相关手续,报名即视为已对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充分了解;本公司对标的的瑕疵不承担响应责任;对拍卖标的物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需按法律规定的标准,由买受人依法承担;房屋户口等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拍卖成交总价款和拍卖佣金缴入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信息由拍卖公司提供);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办理相关手续。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可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号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