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标段)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茶陵县**年-**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一标段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湖南华星园艺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组织招标,乙方中标取得茶陵县**年-**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一标段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权。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范围
**、 工作范围:一标段内绿化养护管理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植物、花坛、园林小品、给水设施的管理等。
**、 工作量 : **. 绿地总面积**.** 平方米。
**. 行道树** 株。
**. 时花面积**.** 平方米。
二、 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 承包方式
本服务项目实行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养护管理等。
四、 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执行《茶陵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五、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以中标价**.**元/年为准,实际拔付以考核结果为准。
六、 双方责任
**. 甲方负责指定养护管理范围和制定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另见《茶陵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和检查考评办法[另见《茶陵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评分标准》、《茶陵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 甲方负责组织检查考评,拨付养护管理费用并协调好
有关方面的工作。
**. 乙方每月上班第一个星期交当月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和
上月养护管理工作总结给甲方。
**. 乙方负责做好全部养护管理,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并
完全承担书面承诺中的违约责任。
**. 乙方在养护管理过程中,发现有损绿、毁绿、偷盗绿
化等现象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甲方。
**. 乙方需建立巡查制度(含节假日、星期六、星期天),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对养护不当造成死亡的花木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要统一着戴安全标志的服装和工作鞋;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作业。
**.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为迎接省、市、县等重大活动的
突击任务。
**.乙方必须服从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否则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七、 安全文明养护
**. 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 乙方在养护管理期间,要加强现场管理,不得在养护管理范围内搭设临时设施。
**. 乙方在做好养护管理工作时,切实加强对养护工人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违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 费用支付办法
**. 本养护服务项目按合同承包费用作为养护服务费用价款的支付依据,因养护管理范围发生变化而引起工作量增加或减少,其增加或减少的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协商调整。
**. 本养护服务项目无费用预付款,甲方在乙方签订养护服务承包合同后,乙方根据养护承包合同完成养护管理工作,甲方根据招标合同承包总费用按《茶陵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支付给乙方。
**. 乙方在养护管理工作中,未按合同履行职责,根据甲方的《茶陵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执行相关规定。
九、 其他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承包期满后,养护合同自行终止。
**. 本项目禁止转包或挂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结果,一年内有连续两次不合格或者全年累计三次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
**.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茶陵县**年-**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二标段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湖南中浒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组织招标,乙方中标取得茶陵县**年-**年城区园林绿化养护二标段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权。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十、 合同范围
**、 工作范围:二标段内绿化养护管理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植物、花坛、园林小品、给水设施的管理等。
**、 工作量 : **. 绿地总面积**.**平方米。
**. 行道树 **株。
**. 时花面积 **.**平方米。
十一、 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二、 承包方式
本服务项目实行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养护管理等。
十三、 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执行《茶陵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十四、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以中标价元**.**元/年为准,实际拔付以考核结果为准。
十五、 双方责任
**. 甲方负责指定养护管理范围和制定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另见《茶陵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和检查考评办法[另见《茶陵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评分标准》、《茶陵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 甲方负责组织检查考评,拨付养护管理费用并协调好
有关方面的工作。
**. 乙方每月上班第一个星期交当月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和
上月养护管理工作总结给甲方。
**. 乙方负责做好全部养护管理,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并
完全承担书面承诺中的违约责任。
**. 乙方在养护管理过程中,发现有损绿、毁绿、偷盗绿
化等现象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甲方。
**. 乙方需建立巡查制度(含节假日、星期六、星期天),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对养护不当造成死亡的花木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要统一着戴安全标志的服装和工作鞋;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作业。
**.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为迎接省、市、县等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
**.乙方必须服从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否则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十六、 安全文明养护
**. 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 乙方在养护管理期间,要加强现场管理,不得在养护管理范围内搭设临时设施。
**. 乙方在做好养护管理工作时,切实加强对养护工人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违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七、 费用支付办法
**. 本养护服务项目按合同承包费用作为养护服务费用价款的支付依据,因养护管理范围发生变化而引起工作量增加或减少,其增加或减少的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协商调整。
**. 本养护服务项目无费用预付款,甲方在乙方签订养护服务承包合同后,乙方根据养护承包合同完成养护管理工作,甲方根据招标合同承包总费用按《茶陵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支付给乙方。
**. 乙方在养护管理工作中,未按合同履行职责,根据甲方的《茶陵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执行相关规定。
十八、 其他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承包期满后,养护合同自行终止。
**. 本项目禁止转包或挂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结果,一年内有连续两次不合格或者全年累计三次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
**.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