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文件精神,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年**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不同的阶段性减免政策,部分投标人无法提供**年**月起至疫情结束期间社保证明,评标委员会可不查询投标人**年**月起至疫情结束期间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年**月起至疫情结束期间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可提供(**年**月至**年**月)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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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