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绍兴市越城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存放管理办法》(越财预执〔**〕**号)、《关于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委托统一招标管理的通知》(越财预执〔**〕**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自有资金**-**万元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JXCG**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资金为**-**万元的存放资金,按照综合评分结果取第**名作为本项目资金存放指定银行。存放服务期**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将对中标者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符合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一般不超过**年)。续签合同要求:合同到期前三个月需达成是否续签意向。
有效投标人不足**家的,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同一家银行只接受一家分支机构报名(如有多家报名,以先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下午:**:**-**:** (不接受电话报名)。
(二)获取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获取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报名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 <格式见附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
**、相关资质证书(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市级分支行授权下属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市级分支行的授权书。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西咸欢河沿十号(*****************************)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整在绍兴市西咸欢河沿十号(*****************************)三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七、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八、招标公告发布于
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yc.gov.cn)
九、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号新地大厦**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绍兴市西咸欢河沿十号三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年**月**日
附件信息:
公告附件 .doc (**.**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