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理
项目编号:WHZDHB-**-**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本次变更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理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t**_**.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理
原项目编号:WHZDHB-**-**
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 项目用地:租地/征地,面积亩。选址位于:”
现修改为“项目用地:购买/自有,面积亩。选址位于:”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 乙方完成土地购买或租赁程序,退还建设履约保证金**万元,项目已投产、环评未通过验收前退还建设履约保证金**万元。”
现修改为“乙方完成土地购买,退还建设履约保证金**万元,项目已投产、环评未通过验收前退还建设履约保证金**万元。”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九、项目土地落实方案(**)要求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须不小于**亩,土地使用性质为满足拟建项目建设需要的合法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以上述自有土地土地证中载明的使用权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以上述土地证中载明的地类(用途)为准。如拟建项目建设依托自有土地或租赁土地上现有厂房的,还需提供房产证】。”
现修改为:要求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须不小于**亩,土地使用性质为满足拟建项目建设需要的合法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以上述自有土地土地证中载明的使用权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性质以上述土地证中载明的地类(用途)为准。如拟建项目建设依托自有土地或购买土地,还需提供房产证】。 注:投标方必须自购土地实施项目建设,已建成项目必须为自有土地。其中“如延误造成实质性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指项目用地招拍挂已公示。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项目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落实计划、项目管理体系、工程实施进度计划、设备采购计划(含清单)、建设投资等。并提供项目总投资概算表,项目资金保障方案,提供公司开户行出具的与总投资等额的自有资金证明。”
现修改为“包括但不限于落实计划、项目管理体系、工程实施进度计划、设备采购计划(含清单)、建设投资等。并提供项目总投资概算表,项目资金保障方案,提供公司基本账户开标前一月内任意日期账户结余资金材料,不限制金额。”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八、应急处理方案:说明在炉渣项目投标方中标后,建设投运之前及运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招标方炉渣不能及时处理的情况,投标方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并提供临时处置方的授权证明、处置方的处理能力证明文件(环评验收证明、业主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说明在炉渣项目投标方中标后至建设投运之前,以及运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招标方炉渣不能及时处理的情况,投标方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并提供临时处置方的授权证明、处置方的处理能力证明文件(环评验收证明、业主证明材料)。提供可储存炉渣的厂房也可为应急方案的一种。投标方需明确应急处理期间的炉渣处理价格和投标价一致。投标方自签订合同日开始承担处理炉渣的责任,应急处置期间如发生造成招标方炉渣连续三天不能外运处置的情况,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注:应急方案投标方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中其他招标要求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地址:芜湖市三山区高安街道横山河路北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夷山路**号东联大厦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