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该单位已经通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项目标号:YNRYZB(CG)**-**) ”以*****************************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YNRYZB(CG)**-**。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 整体式水平垃圾站 | 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 ** | 台 | 本项目核心产品 |
**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 | 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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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体式水平垃圾站 | **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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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体式垃圾站配套垃圾箱 | **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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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 | 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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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 | 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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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型垃圾箱 | **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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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体式水平垃圾站 | **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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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体式垃圾站配套垃圾箱 | **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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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 | 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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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压清洗机 | **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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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除臭系统 | **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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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内容:其余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四)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五)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已落实。
(六)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八)产品质量要求:本次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九)质保期: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不低于**年质量保证及免费保修服务(报价中必须含有相同时限的服务费用,并在响应性文件中承诺),自买卖双方代表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保修期)内维修的人工、材料及其往返运输保险等所有费用全免。
(十)交货方式: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数量进行交货,并完成车辆的安装调试运行及后续服务、指导培训等内容,一次性通过验收。
(十一)其他要求: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提供相关的培训服务(培训服务不限次数,直到受培训人员能够正常使用,提供完整的培训方案)。
(十二)投标要求及分包要求:按项目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得分包。
(十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十四)保证金的缴纳:
**.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金额:**.**元,拾伍万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和网上确认不成功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形式:投标保证金最终退还到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
财务电话:**-**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未送达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或定标过程中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年—**年)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投标人应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已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注:**、证明材料为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出具的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电子)缴款凭证(凭据)或完税证明,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和缴款金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五)投标人应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证明材料为税款(缴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和缴款金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
(七)投标人应为拟供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请申请人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下午**:**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不参与评标。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的企业,在开标当天现场缴纳招标文件及其它参考资料费用**.**元,未缴纳的企业,将被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递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网上递交的地址“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带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享受**%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享受**%的价格折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以获取最新信息。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临沧市凤庆县滇红路中段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北段永昌美食文化城**栋**-A号
联系 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