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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情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杭州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摘要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方式
公告类型
中标人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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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年杭州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杭州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年杭州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数量:**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年杭州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根据最新版《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和《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管理办法》,编制**年度杭州市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和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大领域分报告,强化对杭州市温室气体排放形势分析和减排对策建议。提供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管理工作技术支持。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R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根据要求,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的,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年内禁止该机构参与政府采购的生态环境服务项目。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凤起路**号同方财富大厦**楼)**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获取。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全信息后盖章发送至yh**@**.com进行邮件报名获取,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杭州市凤起路**号同方财富大厦**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杭州市凤起路**号同方财富大厦**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机构投诉。

**.其他事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钱环路**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号同方财富大厦**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 **-**

**.同级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采购监督小组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环路**号

联系人:应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注:本项目为限额以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 附件**: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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