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 |
*****************************已由柘荣县英山乡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不足部分由村委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柘荣县英山乡田头洋村 **.** 控制价(估算价):**.**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 万元 **.** 类别及内容: (**)工程类别:施工 (**)项目所属行业部门: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范围和内容:修建人行步道约**公里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省市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其他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以投标文件组成模板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附件;(**)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日内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履约担保应以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交易公告、补充公告(若有)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的,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中标的企业。 | |
**.** 资质要求: | |
**.** 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注:投标人应上传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 |
**.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时**分**秒(**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交易时间:**年**月**日 **时**分 **.** 交易地点: 柘荣县 **.**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 地址:柘荣县英山乡田头洋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人) 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