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二次)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服务期限:**日。注:签订合同之日起 ** 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及软件系统安装调试,经采购人检验具备服务条件之日起计算服务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最高限价: **,**,**.**元。**.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号**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采购文件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获取的采购文件中为准。
名称:*****************************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农科巷**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市辖区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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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