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普安县**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施工招标已由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详见批复文件,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普安县龙吟镇、白沙乡
**.** 项目规模:建设机耕道**条**.**公里,路面宽**.**米,路面结构为**cm厚C**混凝土路面。其中龙吟镇共**条,长**.**公里,白沙乡共**条,长**.**公里
**.** 计划工期:**天
**.**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 标段划分:普安县**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施工招标
总投资:**.**万元(本项目建安投资**.**万元)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都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兴义市瑞金北路**号祥瑞大厦**楼**室 持授授权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证件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兴义市瑞金北路**号祥瑞大厦**楼**室。
**.**(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无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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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普安县 | 地址: | 兴义市瑞金北路**号祥瑞大厦**楼**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常恒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