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C**J-**HW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P**U**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根据财库〔**〕** 号及财库〔**〕** 号文件规定,所提供的投标主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享受政策性加分或价格扣除,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分,最高不得超过**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 按照财库〔**〕**号及财库〔**〕**号文件等规定文件执行 |
** | 获取招标文件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政府采购加分项 | 政府采购加分项(满分 ** 分) | 删除该项评分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根据黔财采〔**〕** 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生产制造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或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加以确定,如实行分品目采购的,可以以品目为单位计算。 | 删除该条要求 |
**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 **年**月**日 **:**前 | **年**月**日**点**分前 |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一)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二)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 | (一)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二)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分中心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号要求,现对以上更正内容进行更正。招标文件中如有其他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造成的不良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江口县双江街道办事处旁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号南州国际清华苑**栋**单元**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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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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