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净化水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 采购项目编号:KSZZYSTP-**-**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七、 预算总金额: **
八、 废标理由:
标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法律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木太里甫·艾山,库尔班妮萨·阿卜杜热依木,刘震恒(第**标项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华凌家具广场(喀什华凌二期**-**-**室)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转**
传真:
地址:克州乌恰县胜利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