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体建筑工程
第**次澄清通知(HBSY-**SZ-** )
各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的地方,均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自动生成内容为准。
**、 其他投标文件资料,如需填写项目名称,请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为准。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 年 **月**日 ** 时 ** 分。
**、 其他章节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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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