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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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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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施工监理第**标段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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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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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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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处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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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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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号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jggsfgb@**.com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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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号二层
联系人
曾丹
电话
**-**
邮箱
**@qq.com
公告源URL
https://www.lntb.gov.cn/#/cWinCandidatePublicity?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