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招标编号:GC-JY-**-**),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①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 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材料。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或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号南苑大厦**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JY-**-**
**、项目名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①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 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材料。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或下午**:**至**:**(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网上或现场获取(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号南苑大厦**楼)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将①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原件扫描件;②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原件扫描件;③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彩色原件扫描件;④文件费汇款截图;⑤单位全称、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word格式),以上**个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qq.com,采购代理单位收到并核实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委托代理人邮箱或将纸质版采购文件快递至供应商单位。文件费汇款账号:支付宝**@qq.com(*****************************)(汇款时请注明单位全称及项目简称);(**)现场获取: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南湖路**号南苑大厦**楼**室)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南湖路**号南苑大厦**楼**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南湖路**号南苑大厦**楼**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保存,一般存储格式为PDF,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每份纸质版响应文件应清楚标明“正本”或 “副本”字样。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监狱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监狱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花山
联系方式:安全科 孙庆年*******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南京市南湖路**号南苑大厦**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峻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