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NTGS-D**-**
二、项目名称:石庄镇申报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及保护规划(含建筑风貌管控导则)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 |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 | **元 | **元 |
服务类 |
名称:石庄镇申报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及保护规划(含建筑风貌管控导则)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为积极响应如皋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我镇拟以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为主体申报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对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保护性修缮。省历史文化名镇申报相关工作,主要完成三项工作:一是编制《如皋市石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二是准备《石庄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材料》;三是编写《石庄镇建筑风貌管控导则与专题研究》。 服务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主席令第**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号)、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编制本次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规划与更新规划,其内容、深度达到有关要求。按最新政策要求汇编申报材料,申报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 服务时间:**年**月至**年**月。(若因申报省历史文化名镇时间延长,服务期限向后顺延) 服务标准:符合规范、规程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成果文件资料必须详实、准确、全面、科学合理。 |
五、评审专家(*****************************人员)名单:
袁健、*******、刘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万元~ **万元(含)部分,费率为**.**%;**万元~ **万元(含)部分,费率为**.**%;**万元~ **万元(含)部分,费率为**.**%;**万元~**亿元(含)部分,费率为**.**%;**亿元~**亿元(含)部分,费率为**.**%;**亿元~**亿元(含)部分,费率为**.**%;**亿元以上部分,费率为**.**%)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伍仟按伍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石庄镇沿河北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号
联系人:钱敏航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敏航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