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 | ***************************** | 发包人 | ***************************** |
承包人 | 山东汶源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普利供水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 |
合同价款 | **.**元 | 合同规模 | **㎡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济南市钢城区南部新城 | 合同签订时间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年**月**日 |
违约责任 |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发包方如出现相关违约情况,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方应赔偿承包方相关损失 。**.**.**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方应完成初设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及施工任务,不得缺项、漏项及减少工程量等,且所有施工费用不得超过中标金额。承包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完成资料编制,施工事实发生后**个月之内必须完成资料审签工作,若逾期未完成,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不得拖延,如超出合同约定工期**日历天,则需按照每日万分之四支付发包方违约金,最高不超出合同价款的**%。若发生承包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支付工人(含民工)工资、材料费,或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自身职工及第三者)等,发包方不负有任何责任;若由此而造成相关单位(人员)上访到发包方、政府部门或导致项目停工的,每发生一次,承包方承担**元/次的违约金,情节严重影响施工进程的,发包方可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项目建设过程中,若承包方产生了违约金,发包方结算时从承包方申请的工程结算款或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 履约担保 | 保险保函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无 | 备注 | 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