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TYCGD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
现更正为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原文件(**)履约期限:**.**.**—**.**.**(**天)。
现更正为(**)履约期限:**.**.**—**.**.**(**天)。
**、原文件履约地点:①振安区临江后街**号、②大台子口岸。
现更正为履约地点:①振安区临江后街**号、②大台子口岸、③大东港港区内。
**、原文件服务需求餐费要求
采购人伙食标准为**元/人/天,具体为早餐标准**元/人/天,午餐标准**元/人/天,晚餐标准**元/人/天(包含配送费用)。工作日(**天)就餐人数计**人,公休及法定节假日(**天)就餐人数计**人,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要求,“自**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并通过‘**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年预留“**平台”采购金额为**.**元,本次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为(**.**-**.**=**.**)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现更正为采购人伙食标准为**元/人/天,具体为早餐标准**元/人/天,午餐标准**元/人/天,晚餐标准**元/人/天(包含配送费用)。工作日(**天)就餐人数计**人,公休及法定节假日(**天)就餐人数计**人,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要求,“自**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并通过‘**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年预留“**平台”采购金额为**.**元,本次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为(**.**-**.**=**.**)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二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