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安龙财竞谈采购-**-**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采购**年区级生活类防汛救灾物资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年**月**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更正内容: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安龙财竞谈采购-**-**-** | | 河南慈水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号C座**层**-C** | **,**.** | 元 | |
在成交结果法定质疑期内,收到供应商质疑,经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核实,质疑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采购人确认现顺延原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慈水商贸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人。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办价格[**]**号),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收费金额:**元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地址:龙安区梅东路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 |
地址:安阳市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电子科技园一楼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