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我厅拟组织企业参加将于**年**月**至**日在澳门举办的“第三十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为精准测算展位费和企业人员费预算,为下步招投标工作提供依据,现将相关内容向社会公布,公开征询“第三十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展位费单价、赴澳门人员费单价(人民币计价)。
一、采购*****************************内容
*****************************项目 | 相关内容 |
“第三十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预算费用 | **.展位费:包含特装展位费(租赁专业、综合展会光地的费用)及特装搭建费的单价费用及总费用(光地面积**平米,总展位数**个); **.参展企业人员费单价(从贵阳至澳门往返,不含签注费用和保险费用)。人员费需单列交通费(贵阳往返澳门经济舱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明细,上述**种费用应符合财政有关公务标准; **.拟组织约**家企业,每家企业支持**人; **.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依照**:**.**。 |
二、相关要求
报价主体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材料
**.报价主体应出具相关费用的报价材料(含展位费单价、人员费单价,需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档);
**.报价主体自身实质性简介(**字以内)。
四、*****************************时间
有效期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星期一)**:**。
五、材料递交地点
报价材料请提供电子版即可,发送至**@qq.com。
联系人:闫老师,联系电话:**-**;
程老师,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