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招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方式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标段(包)数量
**
项目规模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排海管道分为陆域排海管及海域排海管,管道总长度为**.**km。陆域排海管道总长度**.**km,海域排海管道总长度**.**km。本项目新建提升泵站**座。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海域管道部分施工(一标段)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为葫芦岛市重大项目,与已建一期排海管线衔接后至海域排放,有效改善当地河流生态环境,实现工业排水全指标达标排放。该工程分为陆域排海管和海域排海管两部分。本次招标的海域管道为排放井(不含)至海域排放位置管道,总长度**.**km,采用单条DN**mm 钢塑复合管(Q**B,外涂层**.**m PE涂塑,内涂层**m FBE涂塑),其中登陆管道**.**km(放流管陆域部分**.**km,海域放流应急管**.**km),海域管道**.**km(海域放流管**.**km,海域放流应急管**.**km),拟采用开挖埋管施工方式。海域管道由放流管及应急管道组成,应急管道始于排放井,向北延伸**.**km,应急管道排污口高程为-**.**m。应急管道仅在事故、检修等特殊情况下使用。放流管道始于排放井,向东**.**k,后向北偏转**°延伸**.**km,再转向南偏转**°延伸**.**km,放流管道总长**.**km。上述项目的工程施工。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保函;电汇;现金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
标段(包)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至**-**-**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lnsg**zy.com/Epointss**/user/logi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uw,Insgg**y.com/Epointss**/us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 **:**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网络递交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mw.Insggzy.com/Epointss**/user/login)指定栏目,开标时需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葫芦岛市龙港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
招标人
*****************************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号**楼**室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sirc@hldig.com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号楼**门市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hldzbgs@**.com
公告源URL
https://www.lntb.gov.cn/#/notice?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