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区城区公租房提质改造一期工程(馨桂园小区)
二、项目编号:E**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澄清事项:
**、原招标文件“要求工期:**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更改为“要求工期:**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先抵扣完所有预付款后再支付剩余工程进度款”更改为“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收到承包人预付款保函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承包人应先行提交请款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款函、中标通知书、合同、监理支付证明书、外管证、在项目当地税局的预缴税完税凭证等)及发票”更改为“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进度款达到**%作为预付款起扣点,之后每个月进度款按预付款支付比例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个月”更改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个月”
**、 原招标文件“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更改为“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E**]贺州市平桂区城区公租房提质改造一期工程(馨桂园小区).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