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五)本项目备案号:[**[**]**];
(六)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
(七)采购品目:A**信息系统集成(货物类)
(八)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十)付款方法和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作为预付款,设备进场后,支付合同金额的**%,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付款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费为标准收费下浮**%。注:标准收费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号及 发改办价格[**]**号通知规定,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万(含)以下部分乘以**.**%计算收取,**万以上**万(含)以下部分乘以**.**%,按以上各项结果累计】。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十二)资格条件:(**)单位(自然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单位(自然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十三)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名称:*****************************
地址:简阳市简城镇滨江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号中物国际**号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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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