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补遗书**号 致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资信评分标准:“设计单位资质(**分)设计单位资质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要求的得**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加 ** 分,本项满分 ** 分。”现修改为:“设计单位资质(**分)设计单位资质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要求的得**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加**分,本项满分 ** 分。” **、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专用合同条款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确认,现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