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无为县兴业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福渡镇新河街道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学生实验桌 品牌:天峰 规格型号:TF-DYZ-** 型 数量:**张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曲秀丽、姚学良、李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若成交价<**万元:代理服务费=成交价×**.**%;不足 ** 元按 ** 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无效投标单位:安徽喆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与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凯军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