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三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企业信息。(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变更为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三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企业信息”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供应商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制作上传响应文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地址:新安县黄河大道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幢**室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