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设备升级维护(招标编号:XZP**),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和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和或“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项目编号:XZP**
项目名称:*****************************网络安全设备升级维护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网络安全设备升级维护,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科技大道科技大厦**层**室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