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壁市高新创业园区二期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
各投标单位:
原赤壁市高新创业园区二期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第**页,“建设 ** 栋 ** 层钢结构厂房”现修改为“建设 ** 栋 ** 层框架结构厂房”。
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文件具有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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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