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现对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中付款进度安排作以下更正:
原内容:
“★**、进度款,合同签订后,采购标的货物到达现场,标的全部货物完成卸货清点后,提供货物发车清单、货物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材料,全部资料提供齐全,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进度款,所有标的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供货物抽检合格证明材料,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尾款,合同签订满一年,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更正为:
“★**、进度款,合同签订后,采购标的货物到达现场,标的全部货物完成卸货清点后,提供货物发车清单、货物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材料,全部资料提供齐全,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尾款,所有标的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供货物抽检合格证明材料,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采购实施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东段**号。
名称:*****************************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标前*******,开标**,评审**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南溪区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