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拟对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坪山城投智慧物业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前:甲方按照实际开放区域人工成本综合单价**元/人/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合同续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保障服务连续性 |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聚龙山路**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A 联系电话:**-**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