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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于**年**月**日**时**分在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中创建设有限公司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投标下浮率(%) | **.** | **.** | **.** |
项目负责人 | 吴锦健 粤** | 颜志鹏 粤** | 黄东平 粤** |
工期 |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质量要求 | 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 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 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管部门: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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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