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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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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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监理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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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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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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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公示内容
业绩情况:一、沈阳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再生资源产业园(A园)B地块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鞍山市南沙河、运粮河、杨柳河市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监理(二标段);二、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化工园城市道路更新改造工程化工园城市道路更新改造监理七标段;**、大东区**号线地铁沿线站点周边环境恢复工程监理项目(二标段);三、辽宁方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森林公园园区内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监理;**、**年开发区交通设施维护监理。
监督部门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
招标人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号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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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B区**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lnthzbb@**.com
公告源URL
https://www.lntb.gov.cn/#/cWinCandidatePublicity?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