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分中心经营性业务用房采购项目二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分中心经营性业务用房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YDL-**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雨润地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皖江大道**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沿江路(含延长线)-龙山路-集贤路-迎宾路-龙眠山路-白泽路-独秀大道-沿江路(含延长线),所示路段范围内经营性业务用房现房采购(无抵押,无纠纷),房屋面积**㎡以上(含一层临街**㎡以上的门面房),房屋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接受二手房源。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友云、余再明、徐莉、方辉、陈月萍
招标人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安庆市纺织南路华茂**-C区三号楼**层**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下表的规定[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号文件)]下浮**%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纺织南路华茂**-C区三号楼**层**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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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