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标段)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二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MWGLGS@**.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分钟。
**、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号文件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大石桥市哈大路中段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号**-**轴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